來源:中考網(wǎng)整理 作者:中考網(wǎng)編輯 2017-05-09 10:24:29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比例及要求。
1.2017年全市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95%定向分配到各初中。
各初中定向基數(shù)由以下二部分組成:參加中考(不含在招考辦報考的社會考生)的有效學生數(shù);各初中上年度升入中職學校的建籍人數(shù)。
納入定向指標的考生,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考生必須全部參加初中升高中各學科的學業(yè)考試,學業(yè)考試各科不能為0分;
(2)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不能為0分;
(3)理化實驗操作考試總分不能為0分;
(4)考生必須遵守考場紀律,不出現(xiàn)任何違紀行為。
興城市、綏中縣和建昌縣教育局在落實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可根據(jù)實際對本地區(qū)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另行設定附加定向條件。
2.市招考辦負責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將參加中考(不含在招考辦報考的社會考生)的有效考生數(shù)和違紀考生人數(shù)按考區(qū)分別送市教育局和興城市、綏中縣和建昌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用于確定定向的有效基數(shù)。各初中上年度升入中職學校的建籍人數(shù)由當?shù)亟逃姓块T負責職教的科(股)室提供。
市教育局和興城市、綏中縣和建昌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在考生填報志愿前向所屬各初中公布參加中考(不含在招考辦報考的社會考生)的有效考生數(shù)、違紀考生數(shù)、上年度升入中職學校的建籍人數(shù)以及分配的定向指標數(shù)(含獎勵定向指標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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