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西晨報 作者:中考網編輯整合 2015-02-07 22:56:57
父母社保滿兩年可考“普高”
今年,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仍享受和廈門學生一樣的待遇。也就是報考包括廈門一中、雙十、廈門六中、外國語學校普通生(含定向生)在內的所有普高均不受限。
該政策2013年開始施行。所謂的條件指: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在廈門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滿三年。
不過,作為過渡,2013年2月4日前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確認為我市正式學籍的應屆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要求在學籍所在校的學習經歷為兩年以上(含兩年),報名時應提供父(母)的在廈務工、居住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合法有效證明的年限也是近兩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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