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黃岡市教育局 作者:葉子靜 2012-03-05 11:24:04
加分與優(yōu)錄
1、加分錄取
①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
、谏贁得褡蹇忌瑲w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舉辦的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以及藝術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優(yōu)勝者,可在中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
、坜r村獨女戶女孩和雙女戶女孩,可在中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分別增加10分和5分,
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2、優(yōu)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僖蚬珷奚娙(人民警察)子女,殘疾軍人、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
、趪、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明天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三等獎,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huán)境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凼屑壖耙陨“優(yōu)秀學生”和“優(yōu)秀學生干部”;
、芫C合素質評定獲A等的數量較多者。
3、材料審核
加分投檔考生的優(yōu)錄證明材料和有關原始證件須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并對其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①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須經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谏贁得褡蹇忌毥浛h(市、區(qū))公安和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蓋章;
、蹥w僑、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須經市和縣(市、區(qū))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④臺灣籍考生須經市臺辦審核蓋章;
、蒹w育競賽和藝術比賽優(yōu)勝者須經黃岡市教育局審核蓋章;
、揶r村獨女戶女孩和雙女戶女孩須經縣(市、區(qū))計劃生育部門審核蓋章;
⑦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殘疾軍人、一級至四級傷殘人民警察子女須經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⑧其他加分、優(yōu)錄項目由證件頒發(fā)、評定單位審核蓋章。
加分、優(yōu)錄證明材料由學校初審,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審核、公示、匯總上報市教育考試院;所有加分、優(yōu)錄證明材料須憑相關原始證件審核。對經審核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及加分項目要進行層層公示,公示期間發(fā)現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的,經核實后取消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后再發(fā)現弄虛作假的,降低一檔錄取。
優(yōu)錄審核工作與中考報名同期進行,逾期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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