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3-31 13:45:21
擇校呼吁:教育主管部門是否該有所作為?
在一份“關于‘重點學校’該不該取消”的網絡調查中,“義務教育發(fā)展不均衡和擇校熱應該首先問責誰?”一項中,選擇首先問責教育主管部門的占76.6%。
有專家認為,在一些政府的義務教育概念中,政府的義務還不是特別明確,而且在法律規(guī)定下應該是責權利對等的,現(xiàn)在一些政府在實施權力、獲得利益的時候(包括校中校、名校辦民校等等),都有利益。但是教育資源不均衡后面的責任始終沒有問責,沒有追究教育辦成這樣,政府是否缺位失職?應該對此建立問責機制,要有問題時能找到相關責任人才行。
有人提到了“公辦不擇校,擇校找民辦”的說法,楊東平認為這個方向是對的,它區(qū)分了政府和市場的不同責任:“發(fā)展教育的豐富性、選擇性、多樣性,主要應該通過發(fā)展民辦教育來實現(xiàn),而不是通過公辦學校的民營化。”他介紹說,這個方面在臺灣地區(qū)就有明確規(guī)定:九年制教育不允許有重點,高中就是高中,高中不得去辦初中,這個界限是很清楚的。
上海浦東新區(qū)社會發(fā)展局趙連根處長分析說:“現(xiàn)在有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就是基本需求跟多元需求的關系,怎么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政府提供的是基本需求,因為它是受納稅人委托經營管理學校的,因此他提供的教育既有基本性和普惠性,他必須要堅持公平,而且公平優(yōu)先。”至于多元需求,他認為要通過市場、通過社會組織、通過公民個人所提供的公共教育產品加以滿足。如果一方面提供基本的普惠,一方面又是多元教育產品的提供者,那就是政府的職能發(fā)生錯位,問題就出來了。
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北京易行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凝則建議,考核市長有GDP等指標,那么考核教育部門義務教育搞得好不好、教育資源是否均衡化,是否也加上擇校率等條款,應用類似標準來評測教育主管部門的成績。
從教育資源的角度考慮,政府不大可能包攬所有教育資源的情況,在中國很長時間內還是需要好的政策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向教育流動,形成一個社會共同辦教育的格局,這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楊東平認為,該不該取消,回答這個問題是容易的,怎么取消才是真正的難題。是不是像西方那樣把重點學校都變成私立學校?在中國的國情下這種選擇是否可行、合理?或者對它的公平效率怎么考慮?這是一個爭論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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